余姚法院积极贯彻省高院关于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规定精神,于今日出台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
该院要求每位干警书写《公开办案承诺保证书》,并将中层以上干部作出的廉洁承诺在内网上公布,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力度,促使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加强自我警示。由监察室牵头负责,通过信访和案件评查渠道,对多次被当事人举报反映、案件久拖未结未执等实施重点监控,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每月选定2个办案部门进行案件的随机抽检,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通过回访当事人、旁听庭审、列席参加调解等方式共同评查,预先遏制各类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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