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
性别:无法查看,请先登录
地区:**
Email:**
QQ:**
MSN:**
主页:**
博客基本信息
用户名: nahanwz
等级: 硕士
在线时间: 32365 分钟
日志总数: 814
评论数量: 324
访问次数: 208188
建立时间: 2007-06-07
用户公告
一路难走
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事件,让我从一个健康的人一下子跌入了深渊,一个不争的现实在我面前铺开,残疾,还有年迈的父母......,而不断接触的现实一次又一次把我推入了更深的深渊,在这充斥着许多美丽光环的社会背后,是无数的艰辛、无奈和痛苦,我愿把自己的遭遇及所见袒露于大众的眼底下,因为在这缺乏强有力监督的社会环境中,只有大众的眼睛是最有说服力的......
社会的两面就像天平的两端,我将用我的博客来诠释“一路难走”的实际涵义!
日志 - 日历
2008 9.8 Mon
 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    
«» 2008 - 9 «»
最新访问

XML RSS 2.0 WAP
我的日志
我拒绝调解的理由2007-10-01
今天,2007-09-29,再过一天,就是国庆节日了,黄金周,是许多人欣喜若狂的日子,对于单位职工来讲,休息好了再投入进一步的工作中,奋战下半年。对于政府机关的人员来讲,休息7天,那么很多的公事可以搁置一旁,尽情放松,短暂脱离公务的烦扰。但是,对于我一个残疾人来讲,这是非常难熬的黄金周啊,可以形容为黑暗的7天,政府机关的7天休息,那么我的案子就要搁延7天,那么我全身病痛又要拖延7天,父母又要操心7天,他们的白头发必要又要在7天中增加了很多。
今天,父亲又一次起早赶去温州市龙湾区政府,打算见龙湾区信访局局长,对于龙湾区信访局局长,我还是挺感激的,在我心里思考,如果法院里有这样的工作人员,还怕执行不了?她非常认真对待我的案子,积极与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协调,积极搭建沟通的平台。但是,也正如她说的,论单位的级别,法院居于她的信访局之上,因此对于有些方面她的确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实际上,龙湾区法院执行局在她面前是一种说法,而在我们执行申请人面前又是一种说法。第一次,执行局张苗中局长给信访局局长的答复是,已经叫李光明写好保证书了,但是等我父亲去执行局询问的时候,态度恶劣,说没有。等第二次,请求信访局局长监督的时候,等我父亲再一次去执行局的时候,法院号称要终结我的案子。我打心里认为,龙湾区尤其龙湾区人民法院已经没有法律了。上次,张苗中说,已经将我的案子情况已经向龙湾区政法委书记汇报了,那么是不是事实求实的汇报呢,我现在心里已经没有底了,如果说龙湾区法院执行局是骗子也已经不足为过了。总而言之,我非常的感谢龙湾区信访局长。
信访局局长刚开始可能还是听张苗中的一面之辞,说法院提出调解了,被告方人都已经来了,我们不配合,还说我们态度恶劣(原因在前文我已经说过)等等,信誓旦旦。然后她跟我通话,我把具体的原因告诉她,因为很多时候,当官的不大接触群众,容易被违法违纪的下级蒙蔽。我说,我已经给了他们很多次调解的机会了(见附件),到现在还提出来调解,已经不可能了,如果你仔细看看判决书,你就会发现,我的后续治疗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的器材费一概被极其不专业的法庭人员砍掉,我要保留我另外起诉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给我的权益。最后,信访局局长说在给他们一次机会,不过我知道局长是尽力了,但是看看历次的调解情况,有见解的人心里都会明白。我的手术已经没有时间可以等待了,这其中有法院不可推卸的责任(包括判决中及执行过程中)。重伤后的我已经被病痛折磨的难以忍受。今天,我和父亲商量后,顾及到信访局局长,我权且答应她我可能会给李光明等一次机会。我父亲感谢了信访局长后,就出来了。
马不停蹄的跑到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祈恒在,父亲问祈恒,执行情况怎么样了?祈恒说,打电话给李光明,没有人接,已经没有办法了。父亲说:张苗中局长在不在?祈恒打电话给局长,得知他在法院开会。父亲说:我今天再给李光明等一次见面的机会,但是我已经没有妥协的余地了。祈恒说,李光明不在家,而且没有财产,就是没有办法了。最最后一次机会已经悄然逝去。父亲马上起身回来。我的手术已经不能再拖了,我可能去北京治疗,同时也正好赶上党的十七大,党的十七大必然更加关心民生疾苦,也许我可能成为一个呐喊者。
我打电话给信访局局长,最后的机会已经逝去,非常感谢您对我的案子的关心。

附件: 历次调解.doc (23 K)

附件: 最后一次所谓的调解.doc (28 K)

原创文章如转载,请注明:转载自一路难走 [ http://ziqiangwz.blog.zj.com/ ]
本文链接地址:http://ziqiangwz.blog.zj.com/blog/d-158964.html

TAG: 维权残疾 温州 残疾人 龙湾人民法院 龙湾法院 人民法院
文章评论0条回复
给文章评分
评分: -5 -3 -1 - +1 +3 +5
我来说两句
认证码*   看不清,就点我! 输入四位字母或数字
(您还没有登录,登录发表)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插入url链接 飞行字 移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