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
性别:无法查看,请先登录
地区:**
Email:**
QQ:**
MSN:**
主页:**
博客基本信息
用户名: nahanwz
等级: 硕士
在线时间: 32365 分钟
日志总数: 814
评论数量: 324
访问次数: 208120
建立时间: 2007-06-07
用户公告
一路难走
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事件,让我从一个健康的人一下子跌入了深渊,一个不争的现实在我面前铺开,残疾,还有年迈的父母......,而不断接触的现实一次又一次把我推入了更深的深渊,在这充斥着许多美丽光环的社会背后,是无数的艰辛、无奈和痛苦,我愿把自己的遭遇及所见袒露于大众的眼底下,因为在这缺乏强有力监督的社会环境中,只有大众的眼睛是最有说服力的......
社会的两面就像天平的两端,我将用我的博客来诠释“一路难走”的实际涵义!
日志 - 日历
2008 9.8 Mon
 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    
«» 2008 - 9 «»
最新访问

XML RSS 2.0 WAP
我的日志
外交关系委员会 走近中国司法2008-05-13
外交关系委员会 走近中国司法
来源: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在中国非凡的经济增长中,政府作出一些努力,改革法律体系,改善解决民怨的方法。但中国混合着传统法律与社会主义及民法的法律制度仍然完全处于共产党的控制下。国际人权组织继续指出该国的司法体系普遍存在弊端。体系中根深蒂固的缺陷导致中国公民要通过多种另类办法寻求公道,从信访、调解,到利用媒体和国际人权组织施加压力。乔治华盛顿大学研究中国法律的专家克拉克(Donald C. Clarke)表示,“在中国讨公道,法庭不一定是你要去的地方。”

  正式的法律架构

  中国法院有四个等级: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每一个级别的法院,基本上要服务于那个级别的政治操作。地方政府任命相应级别的法官,并负责他们的预算及工资。专家认为,这纵容了强烈的地方保护主义,而且在政治敏感的案子中,法院往往拒绝受理或者不了了之。

  而且在法律辩护方面也有问题。美国国会中国问题执行委员会(CECC)估计,在中国大约每万人当中才有一名律师,而美国的比率是1:550。中国的社会主义政策要求私人律师提供公共服务。为了加强穷人应用司法系统的能力,政府还设有法律援助中心。但根据美国国务院的说法,政府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仍然不足以满足需求。在许多农村地区,唯一可以得到的法律顾问就是那些没有执照的、自学成才的个人。公共利益法律事务所通常以大学或法学院为基础,它们也提供法律服务,但也是有限的。

  刑法司法体系

  (美国)国务院还说,中国的刑事司法系统偏向于推定有罪,“特别是在高知名度或者政治敏感的案件中”。根据它的最近报告,2006年刑事初犯的定罪率高于99%。

  人权组织称中国继续广泛使用劳改制度。这个系统允许警方扣留人员三到四年,而无须审判或得到检察官的批准。这有助于警方绕过整个刑事司法体系。

  获得公义的另类渠道

  传统上,由于司法缺少独立性,导致中国公民采取以下方式寻求公义。然而,专家认为,当中没有一种方式是特别有效的。

  信访:这是中国公民最常用的办法之一。信访制度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帝制时期,那时候中央当局把信访当作确保个案获得公义的一种方法,而且也是了解基层情况以及审核地方官员业绩的一种渠道。

  调解:鉴于中国人传统偏好调解,大量民间纠纷使用这种办法解决。专家表示,就小规模的纠纷而言,这是重要的解决机制。外交关系委员会研究亚洲事务的科恩(Jerome A. Cohen)表示,调解成功与否取决于调解人的势力和声望。在地方层面上,调解人可能是村官或者当地警方。

  抗议:最近几年,中国社会抗议事件大幅度增长。中国问题研究专家表示,地方法院常常不理会或者阻挠政治敏感问题,律师也可能不会接受此类案子,促使公民诉诸抗议以表达他们的不满,并吸引注意力。在2008年初,农民抗议强占土地的行为,并呼吁土地改革。

  媒体、人权组织:中国媒体仍然受到相当密切的监控,但是地方媒体出现越来越多元化、具有调查精神的报道。借助广泛应用的互联网,媒体已经变成中国公民鸣不平并施压采取行动的一种方式。

  改革之路

  中国在1978年开始法院改革,重构法律体系。在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第一个改革中国法院的五年计划,这个进程得到推进。在2005年,另一项改革计划中包括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的内容。

  专家认为中国正在进行重大的法律改革,包括法律教育和法官的培训,以及努力为民众提供解决冤屈的渠道。但法院仍然从属于党的领导。科恩认为把任命和资助下级法院的权力从地方转移到国家政府将有助于“摆脱地方保护主义。”2005年的改革计划确实提到法院任命中央化问题的必要性,但建议只在某些区域之内实行,而不是全国性推行。该计划还提出法院财政中央化的话题,但没有提出任何具体措施。

  华盛顿大学中国法律专家明克胜(Carl Minzner)认为,要让司法成为更加独立的机构,政治和结构改革也是必要的。专家认为法院和专业法官的发展对中国执政实体而言可能意味着更大的挑战。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利伯曼(Benjamin L. Liebman)认为,“有关中国法院方面,最重要的发展是,它们在中国社会中的角色越来越有争议。”(作者 Jayshree Bajoria)

译文为摘译,英文原文: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08/04/17/AR2008041701692.html

原创文章如转载,请注明:转载自一路难走 [ http://ziqiangwz.blog.zj.com/ ]
本文链接地址:http://ziqiangwz.blog.zj.com/blog/d-205600.html

TAG: 司法
文章评论0条回复
给文章评分
评分: -5 -3 -1 - +1 +3 +5
我来说两句
认证码*   看不清,就点我! 输入四位字母或数字
(您还没有登录,登录发表)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插入url链接 飞行字 移动字